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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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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办理流程

2016-03-30     发布:[离退休处]    点击:25

  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丧事改革的精神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丧事办理暂行办法》(校人发[2008]21号),学校倡导移风易俗,丧事从简。一般不举行追悼会,丧事办理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根据逝者生前的意愿和要求,不发讣告、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由家属及子女举行简短告别后即火化安葬。(二)根据逝者生前的意愿和家属要求,举行小规模的遗体告别仪式。

  一、丧事办理程序:

  1、老同志病逝后,家属应及时将逝世者的辞世原因、地点、时间通知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协助通知逝者原单位等相关部门。

  2、家属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办理出院手续。

  3、各医院太平间一般可提供一条龙服务业务,家属可与其联系办理遗体告别及火化事宜。家属将丧事“如何办”、“哪里办”的意见,及时与离退休工作处沟通。

  4、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家属拟写与张贴讣告等。

  5、丧事办理完毕后,家属需先到校医院办理逝者生前医疗费报销手续,然后持校医院和离退休工作处开具的证明,到人事处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再凭人事处关于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通知单到财务报账大厅领取现金。

  二、丧葬费、抚恤金领取程序及注意事项

  1、办理丧葬费及抚恤金手续需向人事处提交的材料:“死亡证明”复印件,校医院和离退休工作处开具的证明。

  2、如逝者有配偶的,需由配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如配偶因身体等原因本人不能办理的,需书面委托子女办理,有多个子女的委托其中一个子女,但其他子女须在委托书上签字方可;如逝者无配偶,由子女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逝者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之间应协商一致后书面委托其中一个子女办理手续,其他子女须在委托书上签字;如逝者为102人员,需要退还102医疗证和住院证。

  3、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前,请提前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预约,届时到校人事处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领取。

  联系人:李荣福   办公电话:8232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