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就医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就医指南

离退休教职工就医指南

2016-03-21     发布:[离退休处]    点击:46

  一、医药费报销

  1、校医院每月25日(寒暑假除外)在校医院网站公告栏内和校医院挂号大厅内公布下一个月的门诊医药费及住院费报销的具体日期;离退休工作处在校医院公布具体时间后,通过电话自动通知系统通知离退休教职工。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月底未接到报销药费的通知,可拨打离退休工作处电话进行咨询。次年3月份之前需结清上一年度医药费用。

  2离退休人员(不含老“102 人员)在外地居住或探亲期间可选择一家当地正规医保定点机构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相关单据、诊断证明及盖有离退休工作处公章的证明。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者,需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同期之内不得在北京发生医药费用;不到一年者,按照探亲处理,需要离退休工作处开具探亲证明,同期之内不得在北京发生医疗费用。老“102”人员异地就医者,须事先持医保卡到校医院登记备案,待校医院上报北京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就诊时方可报销。

  3特别提示:特需门诊的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均属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二、就医医院和双向转诊

  1、除规定的合同医院(北医三院)、医联体合作医院(人民医院)外,退休人员可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内,根据需要就近选择1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离休人员可以选择2所就近医院进行门诊及住院治疗,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门诊、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就近医院的选择一年可变动一次,每年11月份到离退休工作处进行变更登记,校医院12月份报市医保中心备案,次年1月份起变更生效,上报市医保中心后当年不再变动。老“102”人员就近医院的变更,需本人持医保卡直接到校医院进行变更登记,待校医院上报北京市医保中心变更后,即可到变更后的医院就诊。

  2、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患专科疾病需要治疗时,由校医院接诊医生转诊后可到下列医院就医:地坛医院、佑安医院(限传染病);北京胸科医院(限结核病、肺癌);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限精神病);北京市肿瘤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限肿瘤);北京市妇产医院(限妇科);阜外医院、安贞医院(限心血管病);同仁医院(限眼科)积水潭医院(限骨科、烧伤外科);天坛医院(限神经外科)

  3、需要校医院预约转到人民医院的患者,先挂号到校医院相关诊室就医,经门诊医生开具转院单后,到医联体办公室(82339548)办理预约挂号。

  4、院士们和老医照人员(老“102”)人员,可持医保卡到校医院相关诊室就医,经门诊医生开具转院单后,到护士站转往19A类医保定点的上级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转诊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北京市健宫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三、住院借款手续

  1、公费医疗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可以自己用现金支付住院押金,也可以凭盖有医院公章的住院通知单到校医院办理借支票手续,同时交纳借款金额的10%作为押金。住院费用中自费比例较高和需要特殊材料的患者需交借款的50%作为押金。例如骨折、人工器官、起搏器、心脏搭桥、支架等疾病。借款一次超过5万(含)者,须填写大额借款单并经学校主管财务校领导和财经处领导审批签字。

  2借款时需携带公费医疗证(卡)、所住医院盖有公章的入院通知书、按比例交纳的押金。在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后,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支票。

  3、老“102人员持社保卡、蓝本、身份证直接在(选定)或就诊后同意转诊的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后直接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结帐,不需要办理支票借款手续。住院期间,不能持卡到医院门、急诊看病取药。

  四、健康体检

  校医院每年安排离退休人员到正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全面体检,自2015年起体检时间为6月份。离退休工作处在5月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并受理报名,如您未接到通知,也可在5月下旬直接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报名。

    五、校医院启动社区卫生工作服务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平台上,启动了11项公共卫生服务共43个方面的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式医生签约服务和建立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人慢病及健康管理、80岁以上老人“一键式“健康咨询、孕产妇、婴幼儿健康保健等,为师生员工和辖区群众提供更多的政府层面的惠民服务。

  六、信息变动

  原门诊部的信息(医保编号为08111010)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平台(医保编号为08110146),将于201611日起全面启用。具体选择定点医院和医保卡信息变更的相关信息,请浏览校医院网站http://xyy.cugb.edu.cn/和微信公众平台通知。相关医保政策、公费医疗报销及管理咨询电话:82321517

 

温馨提示:

  本就医指南中有关信息,是根据我校社区医院现有政策编写,如遇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更多详细就医信息,可登陆校医院网站(http://xyy.cugb.edu.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