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与组织生活
2016-03-21 发布:[离退休处]李祯 点击:26次
一、交纳党费: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缴纳党费,是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1)党费核算:以人事处计算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算公式为:离/退休费×0.5%(离/退休费<5000元/月),离、退休费×1%(离/退休费>5000元/月)。
(2)党员应自觉定期向支部缴纳党费,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高龄、体弱的党员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预缴。
二、组织生活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组织生活安排,除寒、暑假外,基本上每月一次。组织生活时间分别为每月的6日、7日、8日、9日四天(遇节假日顺延)(各支部党员组织生活时间、地点见下页表)。
如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请向所在支部请假。
支部名称 |
支委会 |
组织生活时间 |
组织生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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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
副书记 |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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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部 |
周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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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有光 王学敏 |
6日上午 |
东活动室 |
二支部 |
梁定伟 |
魏荣华 |
|
6日上午 |
电脑室 |
三—1支部 |
薛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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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多 黄伯裔 |
7日上午 |
阅览室 |
三—2支部 |
李紫金 |
|
魏伴云 詹正彬 |
9日上午 |
会议室 |
三—3支部 |
凌敬升 |
|
张桂青 林 敏 |
9日上午 |
阅览室 |
四支部 |
白明义 |
|
王家维 吴 刚 |
6日上午 |
阅览室 |
五支部 |
杨建华 |
|
李梦驹 |
8日下午 |
会议室 |
六支部 |
段建华 |
|
冯齐中 李凤林 |
7日上午 |
会议室 |
七支部 |
曹荣珍 |
胡乃英 |
杨希娜 |
7日上午 |
编辑室 |
八支部 |
柴文全 |
|
周敏娣 赵华新 |
7日上午 |
西活动室 |
九支部 |
刘 金 |
|
张关菊 海淑琴 |
7日上午 |
东活动室 |
十支部 |
王 坚 |
|
唐桂荣 江嘉济 |
7日上午 |
电脑室 |
十一支部 |
叶淑芬 |
翁成敏 |
李学健 |
支部自行安排 |
能源学院会议室 |
十二支部 |
王桂兰 |
|
苑 英 谢林生 |
6日下午 |
会议室 |
十三支部 |
徐莉萍 |
|
黎 斯 徐 兢 |
6日上午 |
会议室 |
十四支部 |
脱介慈 |
|
王光锷 田 虹 |
8日上午 |
阅览室 |
十五支部 |
朱 鸿 |
|
赵其强 孙恺荪 |
8日上午 |
会议室 |
十六支部 |
郭 颖 |
朱新国 |
李泽九 |
支部自行安排 |
支部自行安排 |
十七支部 |
李智毅 |
|
张义如 殷瑞珍 |
8日上午 |
编辑室 |
十八支部 |
邰道乾 |
|
翁润生 阮培华 |
8日上午 |
电脑室 |
十九支部 |
李瑞琴 |
余际从 |
|
8日上午 |
东活动室 |
二十支部 |
赵 京 |
|
|
8日上午 |
西活动室 |
二十一支部 |
李 嬿 |
|
段 云 刘 俊 |
6日上午 |
西活动室 |
二十二支部 |
吕培梅 |
黎儒友 |
|
6日上午 |
书画室 |
二十三支部 |
李仲明 |
王觉生 |
|
6日上午 |
编辑室 |
二十四支部 |
李 祯 |
胡 萍 |
|
支部自行安排 |
支部自行安排 |